日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法院审结一同危害国家重点维护植物案子,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罚金和生态环境危害补偿金。
2021年10月,被告人小田与小李因一条“野生映山红遇水开花”的视频结识,从而达成了生意“野生映山红”的协作。
2021年9月,“野生兴安杜鹃”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维护植物,并规则制止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合法收集、售卖“野生兴安杜鹃”,情节严重者要承当刑事责任。
在明知“野生兴安杜鹃”是国家重点维护植物的情况下,小田屡次雇佣王某等人在新林区塔源林场、大乌苏林场、林海施业区不合法采折野生兴安杜鹃枝条(干枝)出售给小李,合计13623把。
被告人小李是云南省昆明市花卉市场的工作人员,使用微信与小田联络购进野生兴安杜鹃枝条,再使用微信和手机APP卖出,从中赚取差价,涉案金额108983元,获利13623元。
本年4月1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及顺便民事公益诉讼,以为小田、小李、王某不合法采折、收买、出售兴安杜鹃枝条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并诉求责令其补偿生态环境危害补偿金、司法辨别断定评估费。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小田、小李、王某违背国家规则,不合法砍伐、收买、出售国家重点维护植物,均构成危害国家重点维护植物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小田犯危害国家重点维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小李犯危害国家重点维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王某犯危害国家重点维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三名被告人均表明不上诉。
“兴安杜鹃”,别号满山红、映山红、达子香、金达莱等,散布于我国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内蒙古、吉林等地。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它们广泛成长、随处可见,“兴安杜鹃”习惯能力强,耐寒耐热,可人为操控花期,干枝泡水几天后即可开花,人们称之为“枯木逢春”,这种特性让不法分子看到商机,“野生兴安杜鹃”便现身于各大网络出售渠道,而且销量惊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野生兴安杜鹃”数量锐减。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明知“野生兴安杜鹃”归于国家法律明文规则的重点维护目标,依然为了一己私益,进行不合法收集、售卖,严重破坏了我国兴安岭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对社会公共利益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法院以为,当时的社会现状仍是有一部分人缺少满足的生态维护意识和法律知识,导致国家重点维护植物被不合法收集、生意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直接的损伤,也使得一些珍稀物种面对灭绝的风险。
本案的宣判不仅是对被告人的惩戒,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咱们一定要认识到维护珍稀野生植物的紧迫性,一同尽力,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